周继华律师
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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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9号中泰北塔706室
周继华律师,广州医疗事故处理律师,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按国家规定,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,当地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
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,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:
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;
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;
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医疗机构有义务正确地处理医疗事故,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,把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减低到最小程度。要正确、及时、稳妥地处理医疗事故,必须首先制定好处理医疗事故预案。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是指在出现医疗事故后明确处置医疗事故,防止损害扩大的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,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的一种方案。